一、室内设计
1、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应由幼儿生活用房、服务管理用房和供应用房等多部分组成。
2、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宜按幼儿生活单元组合方法进行设计,各班幼儿生活单元应保持使用的相对独立性。
3、托儿所、幼儿园中的幼儿生活用房不应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,且不应布置在四层及以上;托儿所部分应布置在一层。
4、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建筑造型和室内设计应符合幼儿的心理和生理特点。
5、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窗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活动室、寝室、多功能活动室等幼儿使用的房间应设双扇平开门,门净宽不应小于1.20m。
②严寒和寒冷地区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的外门应设门斗。
6、幼儿出入的门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距离地面1.20m以下部分,当使用玻璃材料时,应采用安全玻璃;
②距离地面0.60m处,宜加设幼儿专用拉手;
③托儿所、幼儿园的外廊、室内回廊、内天井、阳台、上人屋面、平台、看台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,栏杆应以坚固、耐久的材料制作。
二、护栏设计
1、防护栏杆的高度应从地面计算,且净高不应小于1.1m。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幼儿攀登和穿过的构造,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,其杆件净距离不应大于0.11m。
2、距离地面高度1.3m以下,幼儿经常接触的室内外墙面,宜采用光滑易清洁的材料;墙角、窗台、暖气罩、窗口竖边等阳角处应做成圆角。
3、楼梯、扶手和踏步等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楼梯间应有直接的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;
②楼梯除设成人扶手外,应在梯段两侧设幼儿扶手,其高度宜为0.6m;
③幼儿使用的楼梯踏步高度宜为0.13m,宽度宜为0.26m;
④严寒地区不应设置室外楼梯;
4、幼儿使用的楼梯,当楼梯井净宽度大于0.11m时,必须采取防止幼儿攀滑措施。楼梯栏杆应采取不易攀爬的构造,当采用垂直杆件做栏杆时,其杆件净距不应大于0.11m。
5、幼儿常通行和安全疏散的走道不应设有台阶,当有高差时,应设置防滑坡道,坡度不应大于1:12。疏散走道的墙面距地面2m以下不应设有壁柱、管道、消火栓箱、灭火器、广告牌等突出物。
6、建筑室外出入口应设雨篷,雨篷挑出长度宜超过首级踏步0.5m以上。
7、出入口台阶高度超过0.3m,并侧面临空时,应设置防护设施,防护设施净高不应低于1.05m。
三、乳儿室
1、托儿所应包括托儿班和乳儿班,托儿班宜接纳2周岁~3周岁的幼儿,乳儿班宜接纳2周岁以下幼儿。
2、托儿班生活用房的使用面积及要求应与幼儿园生活用房相同。
3、每个托儿班和乳儿班的生活用房均应为每班独立使用的生活单元。当托儿所和幼儿园合建时,托儿所生活部分应单独设立分区,设单独出入口。
4、喂奶室、配乳室应符合下列规定:
①喂奶室、配乳室应临近乳儿室,喂奶室应靠近对外出入口;
②喂奶室、配乳室应设洗涤盆,配乳室应有加热设施,当使用有污染性燃料时,应有独立的通风、排烟系统。
③乳儿班卫生间至少应设洗涤池2个、污水池1个、保育人员厕位1个。
四、生活用房
1、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由幼儿生活单元和公共活动用房组成。
2、幼儿生活单元应设置活动室、寝室、卫生间、衣帽储藏间等基本空间。
3、活动室与寝室合用时,其房间最小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20㎡。
4、单侧采光的活动室进深不宜大于6.6m
5、活动室宜设阳台或室外活动平台,且不应影响幼儿生活用房的日照。
6、同一个班的活动室与寝室应设置在同一楼层内。
7、活动室、寝室、多功能活动室等幼儿使用的房间应做暖性、有弹性的地面,儿童使用的通道地面应采用防滑材料。
8、活动室、多功能活动室等室内墙面应具有展示教材、作品和空间布置的条件。
9、寝室应保证每一幼儿设置一张床铺的空间,不应布置双层床。床位侧面或端部距外墙距离不应小于0.6m。
10、卫生间应由厕所、盥洗室组成,并宜分间或分隔设置。无外窗的卫生间,应设置防止回流的机械通风设施。
五、卫生间设计
1、女厕大便器不应少于4个,男厕大便器不应少于2个。
2、卫生间应临近活动室或寝室,且开门不宜直对寝室或活动室。盥洗室与厕所之间应有良好的视线贯通。
3、尺寸均应符合幼儿人体尺度和卫生防疫的要求。
4、厕所、盥洗室、淋浴室地面不应设台阶,地面应防滑和易于清洗。
5、夏热冬冷和夏热冬暖地区,托儿所、幼儿园建筑的幼儿生活单元内宜设淋浴室;寄宿制幼儿生活单元内应设置淋浴室,并应独立设置。
以上关于托儿所设计的装修标准就为大家分享到这里,总的来说,托儿所设计时质量要满足安全、卫生、美观等其他方面的要求,要符合国家制定的有关标准的规定。